選狀須知 法律是我們日常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份。不論是個人,家庭或工商業機構,他們都總有一天都需要尋找律師替他們解決法律上的問題。然而,在香港,絕大部份市民在有病的時候都毫不考慮地去尋找醫生治理;但是,他們卻常常忽略他們自己應有的法律權益。
香港雖然是一個法制健全的法治社會。但很多市民卻不懂得在什麼時候及用什麼方法去聘用一位符合他們需要的律師去解決他們在法律上的疑難。再者,大多數市民對律師的收費準則都是一知半解。香港市民應如何才能聘用一位既能幹而提供服務價錢合理的律師呢?
在本文中,香港法律網誠意就此為大家介紹一些既實用而有效的方法以供大家作為參考之用。
(甲)選擇律師的簡單秘訣:
(i)選擇律師:
選擇律師時,應以律師有關方面的經驗、能力、價錢以及服務態度及質素作為選擇的標準。律師並不是萬能,並對每一種法律都瞭如指掌。有些律師只專長於一種法律服務,有些則專長於數項。所以選擇律師時,必須弄清楚他們所提供的法律服務範圍,看看自己所需要的法律服務,是不是他們所熟悉的,如要買樓,就要找那些精於樓宇買賣(即物業轉讓)法律程序的律師,要離婚的,就要找那些熟悉家庭法的律師。相關文章 : 律師執業的介紹
(ii)律師費:
通常在正式聘用律師之前律師都會先跟顧客談好價錢,並以信件加以確認,以達成律師收費的準則及協議。律師的收費是以有關的法律服務所須的工作時間來計算的。當然,由於很多時客人的法律問題所涉及的程序繁複及有著很多將來不能預見的因素。因此,律師不能夠準確估計該問題將會共花去他們多少工作時間才能完成。所以,律師未能在接辦案件前為客人計算出準確的收費價錢。但是,律師仍是有責任提供他們時薪收費的資料。
(iii)經濟困難:
如果你在經濟上有困難的話,應立即前往法律援助處求助。當獲得批準法律援助後,律師費用將會部份或全部由法律援助處支付。如果你沒有相熟律師的話,可由法律援助處轉介。如果有的話,你必須查清楚這位律師是否已登記在法律援助處的律師名冊上。如果你的律師並沒有登記,那麼法律援助處是不會給予資助的。而法律援助署在什麼時候會向你提供協助,主要是看閣下的財產數目及取勝的機會(若為訴訟方面的事宜)。詳情可參看法律援助條例(香港法例第91條)(相關網址 : 香港法例)。
(iv)其他解決辦法的途徑:
並不是所有疑難律師都能解決的,因為很多疑難都不是屬於法律的範圍。可解決這些疑難的機關包括勞工處、消費者委員會、平等機會委員會、申訴員公署等,就算你的疑難是帶有法律性質的,但由於香港法例現時並不是批准所有的法律事宜都可由市民交給律師代理,故當事人必須自行到有關的司法部門去申訴,例如,當事人要追討的欠款是少於50,000元的,便必須親自行到小額錢債審裁處去入稟追討,又如涉及勞資糾紛的,便必須自行到勞資審裁處提出申訴。
(乙)應該從什麼途徑去尋找一合適的律師
(i)親戚朋友介紹可以嗎?
一般來說,你可以先找親戚或朋友介紹。透過他們,你能夠清楚了解他們所介紹的律師的專長,服務範圍及收費水平等。但是,如前所述,每個律師的專長範圍都不同,你親戚朋友認為在某一範圍表現良好的律師並不一定在其他執業範圍都能保持水準的。或者,你都不會相信一個專職物業轉讓的律師能同時在民事訴訟、入境法、資識產權法及商業法律上都是能手吧!
(ii)那些在大眾傳媒賣廣告(如:小巴、地鐵站內的廣告板等)的律師:
在1996年,律師公會的律師宣傳守則(Solicitor promotion code)已廢除有關禁止律師透過大眾傳媒賣廣告的條款。因此,律師只要在遵守一些律師會規定的宣傳守則下,便可以自由地賣廣告。
但是,大家要注意一點:不少律師行廣告都是以收費低廉作為號召,但事實上這些收費價錢通常是不包括其他雜費,如政府各部門所收取的費用,大律師費,交通費,影印費等。這些費用由一千數百元以至數十萬元不等。所以在聘用這些律師之前,必須先問清楚他們在廣告上的價目,是不是包括所有雜費開支。再者,另外要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廣告上的價目,雖然便宜,但往往只是對那些最簡單不過的法律服務所提供的收費,以離婚為例,只有那些雙方分居一年後,大家同意離婚,並且沒有贍養費爭執及兒女撫養權爭奪的案件,律師樓才可能收取一個低廉的價目。要知道,若果雙方就贍養費或撫養權出現爭奪而要聘請大律師進行訴訟的話(俗稱"打官司"),所需的律師費隨時可以是六位數字!因此,這些廣告價目在數字後都有一個起字,如5000元起等。所以大家應將自己的個案向這些律師詳述,然後叫他報價才為上策,千萬不要盲目相信這些廣告上所謂「超值」的收費價目。
(iii)透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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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合適的律師: |
透過我們的網頁,使用我們的搜尋器。你們可以清楚看到我們網頁中的律師的背景、年資、專長,所提供的法律服務。透過比較,個人喜好及需要,我們深信你們必能夠從我們的網頁中找到合適的律師。
如果你的親戚或朋友介紹一名相熟的律師給你,你亦可以透過我們的網頁進一步了解這位律師個人資料及背景,從而決定是否聘用該名律師。(當然,為了尊重全港律師的私隱權,我們只會把參與了我們網頁的律師的資料刊載出來)
若在我們的網頁找到合適的律師後,閣下可直接透過電話(我們網頁載有所有在我們的網頁登記的律師的聯絡方法)跟他們作進一步接觸。我們的網站只是一個為律師提供資料刊載的地方,故此,無論閣下是否選用了有關的律師,我們都不會深究,亦絕不會收取任何佣金,只求眾律師所提供的資料更詳盡,以加強閣下選擇律師的權利。
(丙)當跟律師第一次接觸時,您應該問些什麼問題?
以下是一些我們認為閣下可在第一次與律師見面時可以向其提出的問題,以對其各方面都能加強瞭解。
(1)
你在律師這行年資/經驗有多久?
(2) 你有沒有曾經處理過和我相同的案件?
(3) 我的案件到最後會可能有什麼結果呢?
(4) 我的案件有多少個不同的解決方法呢?
(5) 我的案件將會花多少時間才能解決?
(6) 你覺得透過仲裁或調解去解決問題是否較適合呢?
(7)
請你告訴我,你的律師收費準則及你隔多久會向我發出律師收費通知單及通知單分多少次發出?
(8) 你會隔多久向我報告你工作進度及案件最新的發展情況?
(9)
你會用什麼方法去解決我的案件,用激進的方法還是用較溫和的方法,你會否傾向用和解的方法去結束這案件?
(10) 你將會由自己或是派那位職員全權負責我的案件?
當你與你的律師第一之見面後,可以以下的問題作為參考,作為最後的檢討。
(1)
與你會面的律師在會議中有沒有用?
(2)
該律師有沒有給你中肯的法律意見以及對你的案件的優點及弱點作出分析?
(3) 在會議中,他有沒有向你解釋與你案件有關之法律?
(4) 該律師有沒有向你介紹他的履歷及經驗?
(5) 他有沒有告訴你他的收費方法及初步評估所需的律師費?
(6) 你能不能接受他的個人性格、人品?
我們相信當你依照我們上述的方法在尋找律師的話,你必定能找到一位合乎你要求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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